校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
2.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师生员工正常上班上课,学生上课分别执行5月2日(星期四)和5月3日(星期五)的课表。
二、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2019年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外出请假报备、教学调整组织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1.要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总值班室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项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要亲自带班,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做好假期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
北京校部总值班室设在国际交流中心120房间
值班电话:010-51976012,传真:010-51976120
保定校区总值班室设在综合楼702房间
值班电话:0312-7522427,传真:0312-5012214
2.全体中层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程序。同一院(系)书记、院长(主任)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驻地外出。北京校部学院主要领导离京外出的,书记须向周坚书记请假、院长须向杨勇平校长请假;其他中层干部离京外出的,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保定校区各系主要领导离开保定外出的,书记须向郭孝锋副书记请假、主任须向律方成副校长请假,其他中层干部离开保定外出的,根据部门职能分别向郭孝锋副书记或律方成副校长请假。所有请假均需要在学校中层干部请假备案系统中报备。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3.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要做好放假期间的相关教学安排,并通知到任课教师和学生,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4.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对重点部位要加强防范,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加快整改速度、加强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保卫处要加强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要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网络安全。保卫处、学工部、研工部以及各院系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把防火、防盗、防骗、防恐、防交通事故等作为重点,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和案件的发生。后勤管理处要严格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校医院要加强传染病防控,切实保障学校饮水饮食及卫生防疫安全。各院系要组织好放假期间学生的活动,安排好学生学习生活,要准确掌握假期间离校外出学生的去向和返校情况。
5.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北京校部:010-80793110
保定校区:0312-7522434,0312-7525187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