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专业学位办 时间:2020-10-16
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及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现将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二、考核工作安排
1、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组织安排。研究生在考核前应完成专业实践鉴定,填写“专业实践/联合培养鉴定表”(附表2)并与专业实践环节记录本装订在一起。
2、相关学院根据《开云平台官网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和各类别或各领域专业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情况,按“优、良、中、通过和不通过”五个等级评定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合理确定优、良的比例,优和良的总比例不超过70%。成绩录入说明见附件3。
3、相关学院须于11月13日完成考核工作(受疫情影响推迟实践的同学可适当延后),并将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附表1)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于11月30日前对专业实践环节记录本等材料进行抽查。
4、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必修环节,面向行业领域进行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严肃考核程序,按时保质完成考核工作。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