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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及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现将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布置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二、考核工作安排

1.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组织安排。研究生在考核前应完成专业实践鉴定。进入研究生工作站的同学填写“研究生工作站出站鉴定表”,其他形式专业实践的同学填写“专业实践/联合培养鉴定表”,并与专业实践环节记录本装订在一起。

各类鉴定表均使用专业实践与工作站平台系统,不需要导师在系统审批,学生填写下载鉴定表线下签字(使用说明见附件1)。地址:http://202.204.74.172/admin/login.html

2. 相关学院根据《开云平台官网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办法》和各类别或各领域专业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情况,按“优、良、中、通过和不通过”五个等级评定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合理确定优、良的比例。建议优和良的总比例不超过70%,各学院可根据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标准。成绩录入说明见附件2

3. 由于2021级专业实践受疫情影响启动较晚,相关学院可延长10月3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专业实践平台打印)交研究生院,成绩依旧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录入。

4.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必修环节,面向行业领域进行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严肃考核程序,按时保质完成考核工作。

专业实践与工作站平台系统使用问题请联系61773869。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2023年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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