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2022—2024年)》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研〔2023〕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将开展2023年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被评为开云平台官网 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标准
1.选题具有前沿性和引领性,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和方法上有较大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同类学科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
3.论文能体现作者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体现作者较强的科学研究创新能力。
4.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推荐。学术学位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研究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或前沿研究,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取得突破性成果等;专业学位论文注重服务需求和应用导向,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激励研究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三、推荐名额
1.学校推荐名额为6篇。
2.根据2022年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情况,院系初评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 | 推荐名额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3 |
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 1 |
新能源学院 | 1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数理学院 | 1 |
合计 | 11 |
四、参评程序
1.学院评审及推荐
各学院参照评选标准,根据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主要贡献以及申请者攻博期间取得的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等内容,对学位论文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形成推荐人员名单。
2.学校评审及推荐
研究生院负责汇总、审核相关材料。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且通过材料审核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确定校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经学校审批后报送至北京市教委。
五、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1份。必须与在国家图书馆存档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
2.《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意见表》(附件1)1份。
3.《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附件2)2份。(每篇推荐论文须至少有两名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推荐,其中,专业学位论文推荐者应为行业产业部门相关专家。也可在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提供。)
4.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附件1中填写的代表性成果的相关复印件,如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论文所在目录页及论文首页,专著封面和版权页,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或其他代表性成果等。须用彩笔在证明材料的右上角明确标注序号①-⑤,并用荧光笔标注出各项证明材料中的标题、研究生姓名、作者单位等具体信息。代表性成果纸质版双面打印且按顺序用A4纸统一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一)电子材料
1.《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WORD版。
2.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版。
3.《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位意见表》WORD版。
4.《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PDF版。(一个专家一个PDF文档,也可在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提供。)
5.代表性成果PDF版。
(三)提交材料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3年4月10日前提交签署学院公章的相关材料,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推荐。电子版发送至hdyjsy@ncepu.edu.cn,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公室(教四楼B301)。因需要存档备查,所有提交的论文和相关证明材料恕不返还。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坚持质量为先,切实做好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好参评材料的收集和提交,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推荐工作。
联系人:谢晶 010-61773702
hdyjsy@ncepu.edu.cn
附 件:
4.2022年度校级优秀博士论文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0日